当前,全国大部分省区“三区三线”已获得自然资源部批准,可作为报批用地用海的依据,这表明“三区三线”已基本划定。“三区三线”划定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区基本确定,国家对每个空间用途均作了划分,不能随意更改,也不得违反规划,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区三线”,简单地说,是根据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三个区域,分别对应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农业空间是以农业生产、农村生活为主体的区域,生态空间是指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的区域。城镇区间是以承载城镇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要素为主的功能空间。
长期以来,我国各类空间主体功能不明确,相互交错、相互不协调,导致生态保护不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减少,城镇无序扩张。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是2018年机构改革成立自然资源部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自然资源部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自然资源部成立以来,在扎实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查清各种现状地类的基础上,今年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全面开展了“三区三线”划定工作。
由于“三区”功能不同,“三区三线”划定后,将会对相应区域的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以下分区说明:
关于农业空间。主要是耕地(其中可稳定利用的耕地绝大部分要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近年来的国家文件中,耕地保护红线居三条控制线之首,是优先的控制线,其次才是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在农业空间区域内,允许人为活动,但严格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用途管制制度越来越严。按照现行规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要用于种粮,转为建设用地的,需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且要经过农用地转用审批,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还需要报国务院批准。即使用于种植,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使用也有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规定。
关于生态空间。生态空间主要包括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岸线、海洋、荒地、荒漠、戈壁、冰川等。目前,生态空间管制的法律法规较为杂乱和单一,如森林法、草原法、水法等,尚未出台生态空间管控的统一规则。2020年,自然资源部曾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并征求意见,按照该征求意见稿,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原住居民基本生产生活活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必要的公共设施建设,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等等。同时,对这些有限人为活动实施严格管控,严禁开展与其主导功能定位不相符合的开发利用活动。
关于城镇空间。这个很好理解,就是人们生产、人活的空间区域。主要是城镇和工业区域。
“三区三线”划定后,哪里能建设、哪里只能种粮、哪里主要进行保护,全都作了空间划分,不是你想干啥就干啥。比如,你居住的地方是生态空间,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你想建设建个工厂、开山采石?肯定不行!你承包的土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你想挖个鱼塘或弄个旅游项目,也肯定不行。违反规划空间的最大可能是拆除建筑物,严重者可能还承担刑事责任。
有人说,你划的什么不征求我意见,凭什么把我的承包地划为基本农田,凭什么把我居住的地方划为生态保护红线内?这就是国家对国土空间统一管制的公权力,如果都征求意见,公说公的,婆说婆的,私权位于公权之上,那不乱套了!
来源:自然资源法律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