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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决定成立省生活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更新时间:2022-06-09 10:25:54 来源: 三秦都市报 作者: 阅读量: 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解决制约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推动工作落实;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成人员:

组 长:赵一德 省长

副组长:徐大彤 副省长

成 员:方玮峰 省政府秘书长

贾 锋 省政府副秘书长

鲁 锋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公务员局局长

单 红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鲍贻勇 省委文明办主任

张晓光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建林 省教育厅厅长

孙 科 省科技厅厅长

张宗科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卫 华 省民政厅厅长

杨政国 省司法厅厅长

常艳玲 省财政厅厅长

窦敬丽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张智华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韩一兵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王海鹏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孙矿玲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李九红 省商务厅厅长

高 阳 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刘宝琴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张小宁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党双忍 省林业局局长

张晓峰 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赵 卫 省科学院院长

杨效宏 省供销合作总社主任

包东红 省税务局局长

徐永胜 团省委书记

王玉娥 省妇联主席

孙海伟 省邮政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兼任。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办公室不刻印章,因工作需要,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代章。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参加。领导小组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召集召开办公室会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领导小组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负责单位,由负责单位牵头组织推动、具体落实,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共同做好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来源:三秦都市报)